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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,

我們在愛情裡打滾也有好幾年了,總是會感嘆為什麼還是遇不到一個好的對象,曾經也是剩女的聖女舒淇,也都嫁給馮德倫了。

而我們可能還在跟爛男人相處、或還在一段地下關係當中,為什麼?

答案只有一個,我們不能再欺騙自己,身邊的那個人『真的不是我們所想要的』。

我們總是會有很多藉口說:「對方還是愛我的阿!只是他現在怎樣怎樣,不能給我更多的承諾」、「他上班忙啊!沒辦法陪我沒關係」...

但是心裡總會有個聲音告訴你說:『拜託,妳是眼睛瞎了嗎?外面走路的任何一個男的,都比在你旁邊那個好!』

 

我得說說我自己,不然我實在沒辦法說服還在打滾的妳們。

今年年中,正式的跟地下戀情告別了,惹出了很多麻煩、惹出了很多的問題,有一段時間很痛苦,

更多的是一個後悔:『當初為什麼我們不好好地說再見?非得要搞到眾人皆知才是好?』

我們總是會有很多感傷在於,當初我們付出了這麼多,沒有情了至少也可以當朋友,可最後我們一定都會知道的,

 

這、根、本、是、不、可、能、的、事、情。

 

而為什麼我們沒有在美麗的情況下好好的說再見?

有兩點原因,也就只有這兩點原因,

1. 妳心不夠狠。

2. 他心不夠狠。

什麼舊情、什麼還愛著妳,套一句所有人都會說的:愛妳不會不給你名分,不會讓妳還只是不能曝光的狀態。

但是也有另一種,他給妳,而妳不要,那我得要恭喜妳,因為妳可以看看說要給妳名分的那個男人,三個月後變得如何了?

還是 1. 依然打給妳跟妳說想見面,滾了兩次床單又開始說不知道自己人生該何去何從、打馬乎眼;

還是 2. 回歸到自己家庭、認清責任歸屬;

還是..... 3. 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,兩邊都不要決定孤單一人尋找真正的自己?

 

要跟各位說,我覺得2跟3,都是值得肯定的,即使你們沒緣份在一起,妳也會覺得我沒愛錯過人。

但是也要跟各位說,我遇到的是第一種人,

是的!曾經多麼愛、多麼捨不得、流淚的、歡笑的,在那一瞬間全部都化為烏有,全沒了。

我得感謝我的一位好友,是她告訴我:要不就好好的死在爛泥裡,要不就好好的重生。

那次之後我們沒聯繫,即使有聯繫了,我相信我也能做到不理會這件事情。

 

各位還在當悲劇女主角的你們,醒醒吧,全部都是自找的。

妳以為的很愛很愛、妳以為的從來沒有這樣過,只有這個男人最特別,都會在一個時間內全部變回原樣,妳會發現妳還是妳,只是這個時間還沒到而已。

而經過這次的經驗,只能說沉得越深學到的經驗越多,

不期待我們會遇到多好的人,但是期待我們能更懂得愛自己。

因為愛自己才能掙脫泥沼,往平坦舒適的道路去走,

也得感謝這些感情路上的大魔王,沒有他們無堅不摧的牆壁,不可能造就更美好的我們。

 

最後的最後,我想跟走不出來的所有人說,

妳這些狀態都是一時的,沒有什麼是走不出去的,雖然時間我不能跟妳說是什麼時候,

而妳現在越走不出去、越很不了心,以後的痛苦只會越大。

朋友們全部都會大洗牌,道德倫理的正義使然下沒有人會幫助妳,妳會有一段時間非常質疑人性,但是沒法怪,因為這是妳一手造成的。

但別擔心,那些甩了妳好幾巴掌的人妳看到了,而在後面為妳哭、為妳抱不平的,好好擁抱她們吧。

 

我們知道在法律體制下,我們是吃虧的,而且我們也真的知道我們是錯的,

雖然我們曾經這樣犯錯過,但就代表我們站在這個點看遍所有狀況過,

不再會單方面覺得那個人可憐、那個人很壞,

不再會只表面看單一事務,

雖然看起來吃虧、受傷,但我們學到了彌足的經驗。

 

別害怕結束這段關係後妳會失去一個以為非妳不可的老二,或者是一個妳以為很懂妳的男人,

因為真的真的真的真的真的真的更懂妳的人,會再出現。

 

那老婆呢?

下次再講吧!但我覺得上述的話也適用於老婆,畢竟現在已經不是民國初年了,

比鬼還可怕的不是小三,是自己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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